身為當事人對胡紅梅抄襲事件的三點回應
臺灣 林玫伶
2020.3.16
整個事件如雪球般越滾越大,也激起社會大眾對抄襲、名師等議題廣泛的討論,其中有多篇賢達擲地有聲的評論,可謂仗義執言、振聾發聵。
以下僅針對胡老師抄襲我在2008年於幼獅出版的《假如要有學習單——學習單設計的原則與實例》一事,三點回應胡老師︰
第一,我也在學校服務,同樣也要照顧家庭,著書寫作經常得在半夜三更。偶而文思泉湧,也常思路困頓,需要反覆斟酌,字字琢磨;有時寫得不滿意,還得忍痛打掉重練。創作不是生產線上的裝配,這樣的歷程您能體會嗎?
第二,幼獅文化公司出版時恪遵法令,我的書中用來舉例示範學習單設計的書有四十幾本,每本書的封面都由幼獅一一取得授權才放入書中,以示慎重。這樣尊重作者與出版的態度,您能理解嗎?
第三,您抄襲我整本書,抄自序、抄目錄、抄每個章節的前言、抄內文、抄小叮嚀……,整把整把的抄,唯一沒抄的,就是原來的書名和作者,您把書名改成《兒童閱讀的導讀智慧》,把作者「林玫伶」改成「胡紅梅」。我好奇的是,連三歲小兒皆曰不可的事,您決定的時候究竟在想什麼?
這段期間,感謝許多朋友的關心和鼓勵,有些未曾謀面,非常感謝您們。此事件引發的廣大討論從某個層面來說也是好事,喚起大家對著作權、智慧權的關注,我認為可視作重要的分水嶺。雖然網路上偶有一些倒黑為白的掩護之言,但在真理面前,完全禁不起考驗。
左邊為胡紅梅2015年出版,右邊為本人2008年出版 |
兩書之版權頁對照 |
原版書的目錄 |
胡書的目錄 |
本人的自序 |
胡書的"自序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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